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741|回复: 1

[转帖] 老文怀旧:颠覆英雄传说—骷髅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club.tgfcer.com/thread-5938668-1-38.html

最早看到这篇文章应该是在N年前的大软上,作者有个很有个性很容易让人记住的名字:古留根尾·我我神。此文我极为赞赏,是为数不多的让我印象深刻的游戏题材类作品,作者以《地下城守护者》、《暗黑破坏神》等经典游戏为底子,以第一人称方式塑造了一个类似于NPC的小角色主人公——既不是英雄,也不是魔头,只是一具无足轻重的废柴数学家骷髅,连游戏主角都懒得干掉它而去获取那点儿少的可怜的经验值,最后凭借着AD&D的游戏规则和小小智慧战胜了勇者的混蛋事儿,整篇文章诙谐生动、略带自嘲,文笔很符合草根文化,又不失人生哲理,是同类题材短篇中难得一见的精品。
以下是正文:

颠覆英雄传说——骷髅篇  
古留根尾·我我神

这可能是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但是和所有大陆的基本准则一样,人们必须在乱世中生存。——Boneibosh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向往有一天能够手持锋利的宝剑,挎着坚不可摧的盾牌,驾驭脾性暴烈的骏马驰骋在山谷、草原和森林中。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手刃仇人,为了荣誉和正义无视飞蝗般的箭石,犹如神助般出入敌营——这是我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受人尊敬和爱戴的骑士,荣耀的战士。
可惜,我却变成了一名数学家,一名舌辩家:一个拿着毫无意义的小木棍探讨是一石鱼还是一石麦穗重的长舌妇。这对我的打击非常大,于是为了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我不惜放弃了自己的躯体和灵魂,希望在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中得到永生。
必须恭喜我,因为我毕竟成功了!虽然目前我和骑士这一职业相距甚远,但毕竟还是有所关联的。这并不是没有可能,作为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宝剑挥舞的我,总有一天能够进行他们所说的“转职”,到时候……
“得了吧,你!”老前辈Soego打断了我的冥想。真是见鬼——或者应该说,真是见人!有的时候我真是不习惯能够互相通灵这一点。毕竟我刚来这里不久,而这个干瘦得只剩下一副骨架的老头,就是带我到这个地下迷宫来的引路人。
“难道你就不是一副骨架吗?”这个两眼空洞、牙齿整齐的家伙反问道,“得了吧!放明白点,咱们都是骷髅。没有错,这一行的确和你所梦想的职业非常相近,而且你也没有说谎——哪一次那些刀子劈下来的时候,不是咱们这些可怜的骨头架子扛着?现实点吧!小伙子,来看看这句话应该怎么解释……”
什么,我没有说吗?噢,或许吧!你瞧,我是一具骷髅,真正的骨头。不象那些被铁钉、胶水什么的粘在一起的医学教具;我们是个性十足的死灵,丝毫不受自然法则关于生死存亡的约束。并且我们窈窕有致,瘦得有型有款,任何一位来自阿拉伯的肚皮舞姑娘都没有我们这么苗条,还有就是……
“你有完没完?”老头子可火了,他那捧着破烂书本的双手“嘎嘎”作响,说明如果不是理智压抑住了怒火,第一和第二指节就要向我的脑门儿激射而出了,“快给我过来!你这自恋症患者!”
没有办法,当你父亲内分泌失调的时候还在看《麦克白》,你就会知道Soego为什么会是这么火爆的脾气了——事实上,他(请允许我用“他”而不是“它”以示对这位先生的尊重)还是十分理性的。但是要记住这条无论在人间还是地狱都通用的法则:千万不要在更年期看莎士比亚。
所以我没有违逆这位柱着拐杖的老先生的意思——或许我们是骷髅,但是毕竟我们本质上好歹还是骨头,有人规定骷髅不许得风湿性关节炎吗?
“当然这是一句名言。”我翻译道,“有些文学家将其译作‘生存和死亡,这是个问题。’可是对我们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问题,所以必须把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对于我们的头,他可能会认为这句话指的是我们这些炮灰‘好不好使’;而对于那些饥不择食的食尸鬼,这句话更倾向于在说他们面对着一具没什么嚼头的尸体——也就是面对我们时的抉择:‘吃或不吃,这是个问题!’自然对于其他的情况……”
翻译威廉的近作和读他的诗一样,都意义不大。所以当Soego正忙着一边听一边用刀子在自己的骨盆上铭刻下这些论调以铭记在“心”的时候,我终于抽出时间来思考最近所发生的一切。
即使是作为一个骷髅,也要有骷髅的专业精神——Boneibosh如是说。可我们的确是兢兢业业地守护着The Crypt这个犹如牢笼般的城堡的。在这里道路错综复杂,羊肠小道和满是机关的死胡同比比皆是。如果没有象Soego这样经验丰富、成熟稳重的引路人来指引,根本就没有人能够从这里出去,或者是从外面进来。
但是有一点非常奇怪:我们这里虽然昏暗,可也算是条件不错了,有吃有住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容词罢了,别真以为我们象那些食尸鬼一样什么东西都往肋骨里塞,那样做一点意义都没有。可是近几天来我们的兄弟常常莫名其妙地失踪,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Boneibosh大发雷霆的原因之一。这个地方没有多少现金储备,所以我推测那些失踪的骷髅卷款潜逃到外面失落的Tristram中去做生意的可能性不大——要知道那里的装备买卖、药水交易和物资补给都被Charsi、Akara垄断了,反托拉斯法在那里一点作用也没有。而且他们无需如此,尽管食尸鬼常向我们借肋骨使。而人为失踪的可能也微乎其微:谁会偷走一堆碳酸钙呢?或者他们是自然消亡的?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蝼蚁尚且偷生……当然这句话用在这里并不是很好,但至少说明作为洁白光滑的骷髅,在地上散成一堆大腿骨和小腿骨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至少看起来也不那么光彩。
案发现场要走100遍。这是我的名言,但是谁又会把一具骷髅的话当回事?我走访了近50个失踪地点,所问的问题几乎都可以编辑成一本《骷髅失踪的日子》作为小说出售了。然而长期的诉讼生涯和为人打官司的习惯使得我常常问出人们称之为“律师”的家伙们才问得出的问题:
“失踪的是你的兄弟还是你?”
“据说当事人失踪的时候是凌晨3:20,当时是什么时间?”
“你说当时你睡着了,那么你看到了些什么?”
“你弟弟的性别?”
我的手头有一架放大镜、一叠厚厚的失踪人员名单、一瓶用来采集指纹的化学粉末和一把刷子,就是少了个凑趣的华生,而调查的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时候,从迷宫入口的骷髅那里传来了这样的感应信息:
“有人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3-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这是英雄入侵了。自从Diablo开始运作一个名为“村民——英雄——迷宫”的商业企划以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现在Mephisto和Baal成了这个公司的执行董事和副总裁,这兄弟三人打算利用金币和从村民那里购置来的装备引诱英雄到地下城来探险观光,并许诺不收门票;然后一旦这些蠢货进入了我们的管辖范围,所有的骷髅和怪物将会以侵入私人领地为由,根据地下城治安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褫夺他们在这里穿戴任何装备的权利并依例予以一定数量的罚款。这样一来地下城不但有了丰厚的建设资金来源,而且食尸鬼也有了固定的口粮,多好啊!一旦这些可怜的家伙提出诉讼,我们就可以说,保证游客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证明——门票既然无法出示,那么地下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有理由对此持保留意见并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至于那些村民,Diablo则承诺将收入的14%作为回扣反馈到村子里,并且免收他们的保护费。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于是这个商业集团就这么运作起来了。
但是有一点却出乎畅饮鸡尾酒以示庆贺的Diablo兄弟的预料。这些英雄在砍杀中渐渐地掌握了某种技巧:那就是他们将我们的人从地下城以一种不知名的方式传送了出去,并且强迫他们作为手下而为英雄们工作。这种不知名的方法就是从各种尸体中召唤不死的亡灵,从而使骷髅能够在魔法的操控下运动起来。这一点在那个脸色苍白、皮肤粗糙的高个子男人杀死了一只食尸鬼并成功地召唤出了一个骷髅时,更加显得证据确凿。
很显然,如果让他这样无法无天地干下去,那么双方的实力对比将很快被打破。英雄所关心的是,他们是否能从横斩、纵劈、斜砍以及突刺中得到那种所谓经验值的东西。有了这种类似于法力值的玩意儿,他们就能变得象牛一样强壮并且能够穿上那些原本不能装备的盔甲。但老实说,我看不出这些洋皮铁桶一样的东西到底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只要一票被食尸鬼偷了脑袋而发飙的骷髅就能把这种盔甲变成它进熔炉前的样子,而且这些难看的玩意一准儿不是范思哲设计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所谓的英雄完全不理会怪物的感受,,杀掉这样一些亡灵不会在他们的心灵上产生任何内疚感。可就算是骷髅,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错,我们是一些早应该死去的行尸走肉,但我们作为地下城的居民,都是一些安分守己的好骷髅。连白人都不歧视黑人了,我们为什么要受这种待遇?
所以作为一名有责任感,上进好强的热血……哦,不是,是热“髓”骷髅,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数学家,我也要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事实上,在战斗中虽然只有我的手上没有锤子和刀子,但是我的地位却至关重要。这一点在那个自称为Zelda的巫师和我们的一位勇敢的小姐发生争执时(当然骷髅也有性别之分,我们生前毕竟都还是人,请不要有性别歧视,现在可是新时代了),体现得尤为明显。
“好吧!这一剑的攻击力的确是11,可是我的盔甲防御却是13”,那个男人垂着宝剑大声地说道,“所以我所受到的伤害是2!是2!”
“也许你受到的伤害是2,可是如果你再对女士没有礼貌,这位小姐在心灵上就会受到伤害。”我一边说着一边走了过去,看了看小姐手中的剑。上面写着:3d4。好吧!我将公正地评判这场战斗。“把骰子给我看看。”我说道。
3个四面骰上的数字分别是4、4、3。老实说,能够掷出这样的骰子来已经很不错了。“那么,现在我要检查你的盔甲。”我对那个男人说道。
盔甲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防御13,剩余8 of 14。
我糊涂了。我是说,我是一个真正的数学家,作为裁判再好不过了,而且我也很称职。但是我看不出这其中有什么问题,然而问题却是存在的。因为那个巫师气急败坏地大喊着“应该是2!”并且把拇指和食指蜷起来,伸出其他几个手指在我们面前拼命地摇晃。
得了!我还能有什么话说?一个对AD&D规则了如指掌的家伙居然不会算数,他能够活到现在也真是个奇迹了。我必须教教他。于是我掰开他和拇指搭在一起的食指,那样就有两个(这才是真正的两个呢)手指在空中摇晃。
“不”,他好象并不满意我的判决,又把食指给蜷了回去,“是2!”他说。
“得了吧!别蒙人了!”我粗鲁地把那根食指掰开。“难道你没学过数学吗?这才是2呢!笨蛋!”“不,是2。”好吧,既然你执意要让2变成1,那么我就要你的食指变成食尸鬼餐盘里的胡萝卜。我也不再说什么——他的手指几乎要给我掰断了。最后这个蠢货的手指不得不保持着我想要它保持的姿势。他似乎也明白了我在这件事上的决心和毅力:没有人可以侮辱数学!他好象恍然大悟,但是又愤愤不平:“我明白了!就这么会儿,利息就涨上去了!”说着他狠狠地掏出了一个瓶子,“咕嘟咕嘟”地猛喝里面红兮兮的玩意儿。
“等我一下!”说完他一溜烟儿地跑了。
真可恶!我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那个家伙居然在我没有把伤害点数给他加上去之前就开始使用补血瓶了。临阵脱逃的英雄——呸!这种人居然也能算英雄——我见过不少可也没有见过这么卑鄙的。然而他似乎并不想跑远的样子,在这个蠢货跑进一间石室里并把门紧紧关上之后,所有的骷髅——包括我们的“人”和他的两个——议论纷纷。
“他在干什么?”有人听见里面有水声,“那里一定有个生命喷泉!”
“别傻了!这里没有装这种设施!你难道不记得这是可选件吗?我们有钱来装这种奢侈品吗?”
“怎么,你们用不着这玩意?”说话的是巫师的骷髅。
“兄弟,”另一个家伙带着可怜的神情揽住了这个一无所知的小伙子的肩头,“你可真是跟错人了!难道连这你都不知道?他们特别喜欢喝我们喷泉里的水!”
“而我们用它来洗澡!”另一个声音兴奋地说。
房间里传来一阵阵呕吐的声音。
你看过整一打露着全部32颗牙齿,好象在傻笑一样的骷髅,用空洞无物的眼眶面面相觑的样子吗?现在就是这种情况——能把Andariel吓出尿来。可是那个巫师却在这24只黑洞洞的眼眶凝视下从房间里若无其事地走出来,而且一点反应也没有。
大家就这样不知所以然地对视了足足5分钟。一只乌鸦以为没有人,飞了进来,给吓得扑啦啦乱拍翅膀,差点没在墙上撞死。最后还是那个巫师受不了大家的密切关注,恼羞成怒地大喊道:
“好啦!你们这里总不至于连厕所都不让别人上吧!”
“噢——”好象恍然大悟的样子。其实大家可能是因为死了太长时间了,每个人——骷髅其实都不知道这个白痴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却发生得很突然。巫师在刹那间好象做出了某种决定,一把勒住我的脖子,卡得我的颈椎“嘎嘎”直响。
“好了!退后!没有了裁判,我想你们谁都不能伤害我了吧!”他得意地喊道。
真卑鄙!我为以前还想当象他这样的骑士而感到耻辱。没有了裁判在他的盔甲上记录伤害点数,这场仗自然就是无耻的人类稳赢了。就在这个家伙自鸣得意的时候,老Soego突然举着一只从食尸鬼那里抢来的空海螺壳出现了。
“放下你的武器,你已经被包围了!”
“见鬼!”他诅咒道。
“这儿鬼多着呢。好吧,放开人质。”
“得了吧!你们谁都不能杀死我……”
“扑哧!”一支利箭穿透了巫师的心脏,鲜血沿着箭杆迫不及待地往外喷着。兄弟,或许你是没法死,但还是会痛的。
“对不起!”老Soego的声音因为透过海螺壳,所以特别洪亮。也许那个英雄的表情非常诧异和不忿,这也难怪,谁胸口平白无故地插上一支箭都不会好过的。“我们的弓箭手头一次应付绑架事件,他们很兴奋。但是我不想再有人受伤了!”
“可是我已经受伤了!”伤员怒吼道。“如果再有人射箭,我就砍死他!”
“我们不想让其他人再受伤!”老Soego对身边一个助理骷髅说:“通知狙击箭手准备。”噢,天哪,他忘了离开那该死的海螺壳!
“我已经听见了!”暴跳如雷的巫师有点开始抓狂了,“我要一大笔钱,还要一副坚固的盔甲!还有……”
“还有一支笔。”我小声地提醒他。
“还有一支笔!”这个蠢货想也没有想就说出口了。“我要笔干什么?”
“可是我要!”地下城要说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就是工作效率非常之高,以至于我在他的盔甲上写下攻击判定时,他还没有发觉。这个胆敢向地下城最优秀的裁判挑战的笨蛋,在一声惨叫之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好啊!”“万岁!”“Yeah!”迷宫里响起一阵欢呼声。
自那以后,我就兢兢业业地当上了一个正式的优秀骷髅,再也不去想什么骑士和马了。当然,这里时不时地还是会有英雄的侵袭,但那又有什么呢?我有了一份裁判的工作;一个属于自己的浴室,里面装着漂亮的生命喷泉;一位在危难时刻我勇于救助的骷髅女友,也就是她射出的那致命的一箭——尽管她总是提醒我,那是4而不是2——但是谁又在乎自己的女朋友不会算术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虎纹猫家园

GMT+8, 2024-11-29 12:57 , Processed in 0.02259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